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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海曙區(qū)教育局2026學年公開招聘58名 “專曙優(yōu)師”教育人才公告(第一批)

來源:寧波市海曙區(qū)教育局 日期:2025-11-28 瀏覽

  為加快推進海曙教育強區(qū)建設,打造充滿活力的高素質教師隊伍,海曙區(qū)教育局決定赴浙江師范大學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專曙優(yōu)師”教育人才58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海曙教育簡介

  海曙區(qū)位于寧波中心城區(qū),歷史文化悠久,作為寧波府治所在地,至今有1200年的建城史,是寧波市中心商貿商務區(qū)和歷史文化名城核心區(qū),區(qū)位優(yōu)勢明顯,交通可通達性強,匯集了機場、高鐵站等樞紐站點,是聯(lián)結滬杭甬以及長三角地區(qū)的重要節(jié)點;生態(tài)環(huán)境優(yōu)美,山水一體,城鄉(xiāng)共生,是寧波的綠肺和城市后花園。海曙區(qū)作為國家義務教育優(yōu)質均衡區(qū)、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區(qū),近年來,緊扣“卓越城區(qū)打造卓越教育”的目標要求,以高質量黨建引領教育高質量發(fā)展,不斷打響“專曙優(yōu)學”名片,教育與城市發(fā)展同頻共振,實現了跨越式發(fā)展,相繼成為全國首批浙江首個“未來學校”實驗區(qū)、教育部課程教材中心課改實驗區(qū)、全國首批“中國新樣態(tài)學校聯(lián)盟”實驗區(qū)、省首批STEM教育項目試點區(qū)、省首屆人工智能教育實驗區(qū)、省小學生綜合評價改革試點區(qū)、省藝術教育實驗區(qū)、省教育領域數字化改革實驗區(qū)、“寧波市建設教育部基礎教育綜合改革實驗區(qū)”全域推進實驗區(qū),入選全國學習型城市網絡城市。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招聘事業(yè)編制教師。

  三、招聘崗位和范圍條件

  (一)招聘崗位

  招聘“專曙優(yōu)師”教育人才共58名(附件1)。

  (二)招聘對象

  1.國內2026年(含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

  2.國(境)外高校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畢業(yè),并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畢業(yè)生。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無國(境)外永久居留權;

  2.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信廉潔,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3.有志于從事教育工作,專業(yè)水平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強;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要求(附件1);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要求(附件2);

  6.具備適應崗位需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戶籍以2025年11月26日(含)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不含高校就學落戶);

  8.以上涉及到的相關證書、獎項、榮譽等取得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11月26日(含)。

  四、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網上報名

  2025年11月26日17:00-2025年12月3日17:00。應聘人員通過手機掃描二維碼,在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后,按要求輸入相關信息,嚴格按照招聘范圍及資格條件選擇崗位進行報名。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同時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考資格。

  二維碼:(請點擊鏈接查看詳情)

  2.現場報名

  時間:2025年12月4日(周四)9:00—14:00。

  地點:浙江師范大學大學生活動中心一樓多功能廳(浙江省金華市迎賓大道688號?)。

  3.現場確認

  時間地點與“現場報名”相同。

  (1)應聘人員按“現場確認材料清單”(附件5)規(guī)定,攜帶相關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2)應聘人員報名所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F場確認時,工作人員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資格審核通過者可以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證件(證明)不全或提供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核。

  (3)現場確認結束后,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崗位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指標,核減或取消的招聘崗位將在現場確認后在海曙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曙區(qū)教育局門戶網站發(fā)布。

  (4)應聘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網上(或現場)報名和現場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試

  第一類崗位:高中化學、高中通用技術、初中語文、初中數學、初中英語①、初中英語②、初中科學、初中歷史、初中地理、初中道德與法治、義務段英語、初中心理。

  1.考試形式

  考試含初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兩個部分。

  2.初試

  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應聘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初試。

  初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初試滿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

  在初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如有核減,則以核減后的崗位指標數為準)1:3的比例確定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對象,如遇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最后一名初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初試成績和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人員名單于初試結束后公布。

  3.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對象憑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測試。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測試的,視作放棄,對因放棄或規(guī)定時間遲到所產生的空缺,名額不遞補。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養(yǎng)。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學基本知識等綜合技能。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面試成績不足70分者淘汰。

  4.成績

  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30%+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1的比例確定簽約對象。若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的為簽約對象??荚嚳偝煽円约皡⒓芋w檢人員名單于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結束后在海曙區(qū)教育局門戶網站公布。

  第二類崗位:義務段語文、義務段數學、義務段科學、小學語文①、小學語文②,根據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崗位數比例確定考試形式。

  1.考試形式

  如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崗位數比例超過40:1(含)的,按筆試+面試形式進行;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崗位數比例不足40:1的,按初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形式進行(具體流程和成績等參照第一類崗位)。

  2.筆試

  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應聘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筆試形式為閉卷。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養(yǎng)。筆試滿分100分。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對象,如遇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面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在海曙區(qū)教育局門戶網站公布。

  3.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對象憑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測試。不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測試的,視作放棄,對因放棄或規(guī)定時間遲到所產生的空缺,名額不遞補。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學基本知識等綜合技能。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不足70分者淘汰。

  4.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1的比例確定簽約對象。若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的為簽約對象??荚嚳偝煽円约皡⒓芋w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在海曙區(qū)教育局門戶網站公布。

  (三)簽約

  擬定于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或面試結束后,簽約對象與海曙區(qū)教育局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后,應聘人員還須參加下一步的體檢和考察。除協(xié)議書約定的條款外,如應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就業(yè)協(xié)議自動解除。

  (四)體檢

  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工作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或體檢結果不合格者淘汰。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參照考試錄用公務員最新考察辦法執(zhí)行。自愿放棄考察者,須向海曙區(qū)教育局遞交書面申請??疾爝€須審核報考資格,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定為考察不合格??疾旖Y果為“不宜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淘汰。

  (六)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在海曙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曙區(qū)教育局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被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無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擬聘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在辦理聘用或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fā)現擬聘用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五、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如有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二)不能按規(guī)定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認證書)(含境外),或畢業(yè)證書上的學歷、專業(yè)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yè)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截至2025年11月26日(含),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仍在普通高校(含境外)脫產就讀的非2026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考。

  (四)定向培養(yǎng)生、委托培養(yǎng)生以及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畢業(yè)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圍。

  (五)被聘用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期滿經考核不能勝任教育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在聘用起兩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其中義務段崗位應取得初中及以上學段教師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在簽約學校至少工作滿5年。

  (六)在簽約、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中,擬聘用人員如有放棄或因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該崗位招聘人數1:2比例內(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依次遞補。

  (七)在選拔程序各環(huán)節(jié)中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35號令)處理。

  有關招聘信息請隨時關注海曙區(qū)教育局門戶網站(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29100614/index.html)

  咨詢電話:0574-87070376;0574-87328053;0574-87195724

  監(jiān)督電話:0574-89188139、13484215006(海曙區(qū)紀委區(qū)監(jiān)委第四派駐紀檢監(jiān)察組)

  附件:

  1.報考范圍及要求

  2.報考專業(yè)要求

  3.相關高校名單索引

  4.寧波市海曙區(qū)教育局公開招聘2026學年“專曙優(yōu)師”教育人才(第一批)報名登記表

  5.現場確認材料清單


  寧波市海曙區(qū)教育局

  2025年11月26日